如今,微信已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通讯工具,但同时也成为一些犯罪分子实施违法行为的目标。
最近,江苏警方接连破获了两起利用微信公众号进行传销活动的案件,涉案金额高达2亿多元。
微信微商推销 “粉丝”变“代理”
江苏邳州警方调查发现,名为“星火草原”的微信公众号自2015年12月上线了一套所谓的“无卡POS机”分销系统。用户只需扫描“星火草原”的二维码并关注该公众号即可成为“粉丝”。然而,只有缴纳100元至300元才能升级为不同等级的代理商。 成为代理商后,用户便有资格发展下线并从中获取提成。提成方式是通过发展更多的“粉丝”使其成为代理商,然后通过微信红包的形式发放提成。据调查,在运营的半年期间,该公众号吸引了1500多万“粉丝”和150多万代理商,涉案金额达2亿多元。
随着互联网、微信、QQ等社交软件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传销犯罪已不再依赖于传统的面对面传播方式,而是利用这些工具迅速搭建网络和聚集资金。
今年6月,江苏省新沂市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一起利用微信公众号进行传销活动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毛某某和张某某等人注册了“天天赚诚信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微信文章,宣传新的网赚模式。具体运作模式如下:参与者需缴纳2000元加入一个小组,每个小组由31人组成,包括顶层组长1人和四层成员。当小组成员超过31人时,组长便可退出并获得收益。 新沂市公安局邵店镇派出所副所长张宗举表示:“组长为了快速退出并获得更高的收益,往往会动员亲朋好友加入,这导致下线人员也继续拉人加入。”
截至案发,该平台在两个月内吸引了6000多名会员,涉案金额达2000多万元。
网络传销名目繁多 谨防“投资”陷阱
上述两起传销案件中,传销组织的搭建、信息传播和资金流转均借助微信完成。同时,传销名目也在不断变化,从传统的有形商品到后来的资本运作,再到如今的金融互助,传销组织者想方设法设计复杂的名目以迷惑人们。
近期,安徽宿州警方侦破了“NMM98”网络传销系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0多名,主犯已被移交给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调查显示,自2015年3月以来,“NMM98”传销组织依托互联网,以“先舍后得”为名,通过网络授课和线下点对点宣传等方式,要求参与者缴纳1000元获得会员资格,并根据其发展的下线人数获取返利。层级越高,获得的返利越多。
合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二大队教导员尤雪松表示:“最高层的上线是一名叫做张某某的人,他在网站上的登记等级为M4,属于高级会员。通过调取他的账户流水,我们发现他在短短四个月内就获利近10万元。”
宿州警方查明,截至2015年10月,该传销组织在全国21个省份发展了27.7万会员,涉案金额约3亿元。近年来,公安机关侦办的案件显示,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爱心慈善”、“股权投资”、“微商”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层出不穷,并常常与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交织,欺骗性和诱惑性极大。
公安部经侦局十一处处长刘路军表示:“例如,一些传销组织打着虚拟货币和资金互助的旗号,宣称可以通过购买虚拟货币获得升值,但其实质仍在于拉人入伙,通过层层返利获利。同时,资金互助类的传销组织也会声称互相帮助,实际上是为了吸引更多人加入。”
公安机关提醒:目前,一些网络传销以纯资金运作,大肆宣传的内容极具欺骗性和迷惑性,但其实质上倡导的是“不劳而获”的理念。请选择合法的投资渠道,增强风险意识,不要被所谓的“低风险、高回报”项目所蒙蔽,警惕传销“拉人头”的欺诈本质,谨防落入传销陷阱。
来源:央视财经(ID:cctvyscj)
本文编辑:李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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